[ 訪視自評表下載 ]

一、前言

教育部為了解各大專校院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現況及所面臨之問題,辦理96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訪視計畫,邀集專家學者至大專校院實地訪視,以了解各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現況及成效。本計畫由教育部自所屬大專校院中抽選出15所學校進行訪視作業,期使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能在校園中具體落實,並據此提供未來推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之參考。

二、訪視重點與項目

本案由教育部針對96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根據目前校園所面臨的網路管理及教科書、影印等問題,制訂十個訪視重點。

  1. 學校是否設有智慧財產管理單位(或辦公室),其人員組成、組織定位、功能、發展目標;
  2. 檢視校園使用合法電腦軟體情形;
  3. 檢視將「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納入校規執行情形(相關機制、文件及事件處理情形);
  4. 檢視各校是否完成建立防火牆及設立資訊安全人員;
  5. 檢視學校是否透過網路流量分析,就異常行為加以了解及處理;
  6. 是否定期清查校園伺服器之資訊內容;
  7. 檢視圖書館藏書及影音光碟合法使用情形;
  8. 是否建立校園禁止非法影印教科書、講義之管理機制;
  9. 是否建立教科書二手書市場或流通管道,鼓勵學生合法使用教科書相關措施;
  10. 檢視學校辦理有關智慧財產權或網路法律相關課程、研討會、座談會、宣導等活動之場數,加強師生法治教育,深植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

三、聯絡窗口

請受訪學校在收到公文3日內提供相關聯絡窗口予承辦學校逢甲大學聯絡人葉桂寰小姐,電話:(04)24517250 # 2718,E-Mail:khyeh@fcu.edu.tw

四、訪視自評表填寫

  1. 訪視自評表可在逢甲大學網站中下載(http://cipp.fcu.edu.tw)。
  2. 請各受訪學校於96年5月14日前,將自評報告之書面資料一式10份及其電子檔以Word檔案格式燒錄於光碟1份,寄至「逢甲大學 資訊處」(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並請同時將相關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給承辦學校逢甲大學聯絡人葉桂寰小姐(E-Mail:khyeh@fcu.edu.tw),並註明受訪學校單位。
  3. 自評表中每一訪視重點都有相關檢核項目,請受訪學校依各檢核項目所列的問題選擇最合適的選項,並提供相關說明或資料作為所選項目之佐證(若無法在自評報告中提供該資料,請註明之;並請於實地訪視之當天,提供相關資料給予委員查閱)。
  4. 為免自評報告因配合檢核項目及格式撰寫,相關資料較為片段零散,請適當標明相關資料,並於自評報告中編寫頁碼及目錄。

五、實地訪視及與師生訪談

  1. 各受訪學校請校長或授權單位主管擔任召集人,組成校內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自我評核小組,整合相關單位,提供訪視所需之各項資料。
  2. 請受訪學校準備訪視會議進行場地和安排委員與師生分組晤談之教室。為免干擾師生上課,座談時間如為上課者,請盡量排除。
  3. 請各校於訪視當日安排四位教師或相關行政主管與訪視委員座談;學生部份將採集體座談,請各校於訪視當日安排 15 ~ 20 位學生 (含住宿生、資電相關科系學生)。

六、訪視時程

本次訪視時間預計自96年5月中旬開始至96年6月間辦理,各校訪視日期如表一,以半天為原則,當日程序請依時程表(如表二)辦理,惟限於交通因素,將視當日情形酌予調整。因時間有限,為深入瞭解各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現況及成效,學校簡報除務請掌握時間外,請各校配合事先填寫自評問卷,並於期限內傳回承辦學校。並請受訪學校協助其他訪視接待事宜。

七、訪視計畫聯絡人

任何問題,請與逢甲大學資訊處聯絡。

連絡方式:

  • 聯絡人:葉桂寰 小姐
  • 電話:(04)24517250 # 2718
  • 傳真:(04)24519117
  • E-Mail:khyeh@fcu.edu.tw

八、預定訪視時程與校名

表一、訪視時程

訪視時程表

二、實地訪視流程

實地訪視流程表